一、依據新北市政府辦理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身心障礙學生鑑定安置實施計畫辦理。
二、本案適用對象:
設籍新北市且預計112學年度入學國小一年級新生:民國105年9月2日至106年9月1日間出生,或111學年度通過暫緩入學者。
有特殊教育需求,欲在入學前確認特殊教育資格及障礙別、教育安置班型或申請112學年度暫緩入學者。
三、為協助家長瞭解申請流程及入學後相關特殊教育服務,邀請家長參與說明會,請自行點選下列報名連結登記報名
一、依據新北市政府辦理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身心障礙學生鑑定安置實施計畫辦理。
二、本案適用對象:
設籍新北市且預計112學年度入學國小一年級新生:民國105年9月2日至106年9月1日間出生,或111學年度通過暫緩入學者。
有特殊教育需求,欲在入學前確認特殊教育資格及障礙別、教育安置班型或申請112學年度暫緩入學者。
三、為協助家長瞭解申請流程及入學後相關特殊教育服務,邀請家長參與說明會,請自行點選下列報名連結登記報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