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保健與請假事宜

  1. 幼兒如有過敏病史、特殊疾病或對食物過品等情形況,請務必告知班級導師,並詳填幼兒健康狀況調查表。
  2. 幼兒須請事假、病假或晚到時,請家長於上午9:00前主動電話聯繫班級導師,或於親子聯絡本中告知,避免班級導師掛心。
  3. 若您發現幼兒有身體不適狀況,請帶幼兒至醫療診所就診,讓幼兒在家中休養並妥善照顧,避免上學後交互傳染,造成疫情擴大。
  4. 校園常見傳染病,需居家隔離觀察,並通知導師或園方,進行傳染病通報如下:

腸病毒
紅眼症
流行性感冒
頭蝨
水痘
登革熱
結核病
猩紅熱
百日咳
病毒性腸胃炎
(諾羅病毒、輪狀病毒…)
  •  上述傳染病,皆須在家休養一星期,待傳染力降低後才能復課;或有經醫師證明已不具傳染力時,即可復課。
  • 若針對各項傳染病的恢復情形及復課有任何疑問,可與班級導師聯繫或諮詢園內護理師。
  • 幼兒在園內發生身體不適,園所將盡快通知家長帶回幼兒就醫;如發生意外事故時,盡速處置幼兒受傷情況,必要時安排送醫處理,並連絡家長。